近日,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我局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检查,发现存在虚假宣传、小病大治、捆绑推销药品耗材问题:
(一)病历缺少医师签名,处方缺少医师手签名。药士全某某代替药师朱某某签名,病历代理人签名缺少患者本人签名授权(病案号);
(二)病案号病例患者于某某入院前没出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结果,病例未体现缓冲病房;
(三)医疗机构牌匾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;
(四)价格公示不规范,药品公示价格与实际售价不一致,在售不可收费耗材(一次性麻醉包);
(五)急症手术患者无核酸检测报告,无隔离手术间,存在疫情防控风险。责令立即停止接受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症手术患者;
(六)NO:发药单医师未签字;
(七)大厅宣传栏张丙信医师未办理多点执业或会诊审批,已现场整改,撤销宣传栏;
(八)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耗材中个别项目的公示价格与售价不符;
(九)护理费、诊察费多收一天;
(十)抗生素使用不规范,联合使用抗生素无病原学检查,普遍存在辅助行用药过多的情况,银杏叶提取物、川穹嗪等中成药注射剂联用。
针对上述问题,我局给予相关医疗机构约谈、暂停执业、罚款、不良执业记分等处罚。下一步,我局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虚假宣传、小病大治、捆绑推销药品耗材专项监督检查,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,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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