插播一条紧急消息。
昨晚10点,相互宝忽然发布《相互宝保障及规则优化正式公告》,宣布要调整理赔规则。
新规则年1月1日就会生效。
认真读完了公告内容,一句话总结就是:理赔条件更严格了。
很多原本能理赔的情况,以后都拿不到钱了。
说真的,让人有点不爽。
公告一共分为三个部分。
第一部分变更了保障范围,简单来说就是增加了一些罕见疾病,同时把非常高发的甲状腺癌、前列腺癌剔除了,以后不赔了。
1、将5种相对高发的罕见病,纳入到了理赔范围内。
包括戈谢病、法布里病、黏多糖贮积症、庞贝氏病、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。
这些疾病估计很多人都没听过。
我特意查了一下相关的医学资料,发病率基本在十万分之一到四十万分之一,也就是每40万个人,才有一个患者。
但是个别疾病花费确实很高,比如戈谢病,部分患者每年的治疗费高达上百万,而且需要连续服药很多年。
把这些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内,还是挺人性化的,个人比较赞同。
2、轻症甲状腺癌、轻症前列腺癌将不予理赔。
这一条,我就没那么认可了。
这条规定意味着,绝大部分甲状腺癌、前列腺癌患者,将拿不到1分钱理赔款。
95%以上的甲状腺癌患者,得的都是甲状腺乳头状癌和甲状腺滤泡状癌,按照新规则,这两种情况是不理赔的。
前列腺癌作为男性高发的癌症,规则调整之后,分期为T2N0M0的前列腺癌也不赔。
当然,我可以理解他们为何这样做,毕竟这两种疾病的出险概率太高了。
在相互宝最近的一次公示中(年12月第1期),一共出险人,仅甲状腺癌就有人。
由于甲状腺癌治疗费用确实不高,大多数患者也不会有生命危险,所以严格意义上,不属于“重疾”。
所以几个月前,相互宝把甲状腺癌从重疾降为轻症,理赔额从30万降到5万,我是认同的。
但是如今说不赔就不赔了,就有点让人难以接受。
毕竟这也是癌症,患者化疗之后甲状腺功能被破坏,需要终身服用药物,手术也存在一定风险。
10万以下的治疗费,对于某些人来说不算什么,但是对于某些家庭还是一笔不小的损失。
无论是出于风险保障,还是出于人之常情,患者肯定还是希望获得一定的赔偿。
更何况,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并不低,将来因此被拒赔的人,恐怕不在少数。
拒赔案例过多,怕是会影响大家对于相互宝的信心啊
第二部分,进一步明确了“初次确诊时间”的定义。
相互宝过去的条款,确实不够严谨。
比如我得了癌症,出险时间到底是拿到病理报告那一天,还是做手术那一天呢?
不同的时间界定,可能就会影响到能不能拿到理赔款。
调整之后,明确规定以拿到病理报告的时间为准,这样就没有争议了。
其他的几类疾病,也都对“初次确诊时间”作了定义,基本都是按照最早的确诊或手术时间来定的。
这样也很好,可以减少某些用户带病投保、钻空子的可能性。
但是如果你恰好在等待期内查出问题,哪怕等待期之后再做手术,也是不能
拿到理赔款的。
对这一部分用户来说,应该会觉得有点委屈。
不管怎样,这一条规定还是合理的,个人比较赞同。
第三部分修改了对于等待期和既往症的定义。
关于这部分的修改,我个人感觉有点过于严格了。
1、等待期内查出“疑似恶性肿瘤”,等待期后如果90天内出险,无法获得理赔。
什么意思呢?
你加入相互宝之后,会有90天的等待期,如果在等待期内查出一些问题,并且被认定为“疑似恶性肿瘤”,那么哪怕在等待期后的90天内查出癌症,也是不理赔的。
哪些是“疑似恶性肿瘤”呢?
这个定义就严格了,检查报告里面只要出现“占位”、“肿物”、“怀疑恶性肿瘤”,或者甲状腺结节4级、乳腺结节4级,都算是“疑似恶性肿瘤”。
目前的医学,根本无法证明结节、囊肿等情况,与癌症有直接关系,在商业保险中,保险公司因此拒赔也是存在争议的。
结果相互宝直接将这部分用户一刀切了。
如果我加入相互宝,投保之前确实完全符合健康告知,但是等待期内查出结节,等待期后1个月又得了癌症,是拿不到赔款的。
想来应该会觉得自己很冤枉,很不服气吧?
2、增加了“既往症”的定义。
投保之前存在一些健康异常,但是没有涉及到健康告知,那么将来出险赔不赔呢?
关于这一部分,相互宝之前的定义也比较模糊。
现在则很清晰了,不赔。
新规则一共罗列了18种重疾,以及对应的症状。
如果你在投保之前就存在这些问题,即便过了等待期才得重疾,也是不予理赔的。
比如,投保前已经有了慢性肾小球肾炎,将来被确诊为终末期肾病,拿不到一分钱。
不过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份清单里的既往症,都是相对严重的情况,将这部分争议客户剔除出去,对于绝大部分投保人还是更加公平的。
最近很多人都在说,相互宝的分摊金额越来越多。
新规则实施后,相信下一年的理赔金额不会增长那么快了,毕竟符合条件的理赔会大大减少。
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也算是一件好事。
理性来说,这三条调整都有它的道理。
实施之后,可以杜绝很多恶意骗保和钻空子的行为,理赔审核会更公平。
但是也会误伤一些原本符合理赔规则的投保人。
可真正让我感到不爽的,是相互宝在这次调整中表现出来的,对于“规则”和“民意”的漠视。
老实说,这次调整的消息我今天下午才知道。
第一反应是懵的,啥时候征求的意见?怎么忽然就公布了?半个月之后就实行,会不会快了点?
好歹我也是在相互宝多天的老用户了,之前没有收到任何通知。
就连这次变更规则的公告,也是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,不点进去根本看不到完整内容。
好歹也是参与人数突破一亿的大项目,这么随便真的好吗?
一年前相互宝刚出来的时候,由于健康告知宽松,吸引了很多身体有问题的用户。
半年前相互宝调整规则,把部分甲状腺癌、前列腺癌变为轻症,理赔金额从30万变成5万。
今天,相互宝又一次修改了多项理赔规则,很多原本符合条件的用户,也拿不到理赔款了。
朝令夕改,今天说好的规则明天就变。
下一次利益受损的,又会是谁呢?
按照相互宝这次调整的逻辑,甲状腺癌治愈率高、花费低,所以不应该理赔。
那么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,我觉得乳腺癌生存率也挺高的,有些分期分型治疗费用也不贵,过几年是不是也要剔除呢?
如果我不同意新的规则想退出,之前分摊的钱能不能退回呢?
毕竟如果你之前说了这不赔、那不赔,我未必会加入啊。
对于相互宝,我目前还是不会退出,毕竟它真的很便宜。
拿来作为慈善项目,帮助一下别人也挺好的。
但是我对它的期待,确实越来越低了,
现代社会,讲究的是“规则”和“诚信”。
规则变更的次数多了,就别怪别人没那么信任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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